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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您掌握涉外婚姻中的法律智慧

为了加强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提高社区干部在处理涉外婚姻问题方面的法律知识,帮助在涉外婚姻生活中遇到法律困难的人,2019年9月17日,长宁区虹桥街道举办了“涉外婚姻中的法律智慧”讲座。

本次活动的主讲老师为复恩的志愿者律师高明月律师,高律师常年致力于家事法、婚姻家庭等领域理论研究和业务实践,有着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高律师从涉外婚姻中的家庭暴力、子女抚养和财产保护这三个方面,采用以案说法的方式,生动形象地讲解了有关涉外婚姻的法律知识。


首先,高律师以《反家庭暴力法》为依据,针对涉外婚姻中的家庭暴力问题,提出受害人应该通过就近救助、强制报告与报警、要求警察告诫施暴人、寻求临时庇护、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和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等方式来保护自身安全。同时也建议妇联、街道办、居委会应加强家暴维权的普法活动宣传,尤其应该普及维权意识和取证方法。

接着,高律师运用实际案例分析了涉外婚姻子女的抚养问题。高律师指出涉外离婚,中国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中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关系适用中国的法律;单纯涉及父母子女之间抚养关系,则适用共同居所地法律,并以考虑保护未成年人利益为适用法律的原则。而在涉外婚姻中子女抚养权的实务操作问题中,抚养人可视子女状况调整,但抚养权确认需多种因素平衡,特别是身份关系对“跨国子女”关系重大。高律师还提到,在涉外离婚案件中,关于子女抚养处理存在法院传票送达难、确定抚养费数额难、国外强制执行难和探视权益实现难的问题。因此,要想在涉外婚姻中取得子女的抚养权不是简单的经济条件的较量,而是经济、时间、情感等多种因素的平衡。


最后,针对涉外婚姻中的财产保护,高律师指出可以通过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夫妻财产协议,选择并确认所适用的法律,确定夫妻财产的范围,保护涉外婚姻中夫妻双方的财产。若夫妻双方达成一致,通过协议离婚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对境外财产进行分割时,依然以财产所在地法律规定为准。不过高律师还提到,若外国法院已就涉外婚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和财产分割问题做出判决,该判决并不应该于我国适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还需向我国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该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后续,复恩将会继续为古北新区提供法律讲座系列培训,也希望各位小伙伴能够持续关注我们的相关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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